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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不空
 发布时间:2010/6/27 19:36:47 作者:佚名
外一个意思,因果“相续不空”,永远是相续的。我们一个人,造业是因,受报是果,受报的时候,他又造业,永远在相续,永远在循环。所以“因果不空”是讲它三个特性,转变、相续、循环,这三个不空。
  
  佛菩萨是看到这个事实真相,劝勉我们断恶修善,劝勉我们转迷为悟、转凡为圣,这样才真正是离苦得乐。果然离苦得乐,还要发大慈悲心,再回到六道轮回里面去教化一切众生。我们要问:再回到六道轮回里面去,他受不受苦?给诸位说,他不受苦了。为什么?他苦乐这个结解开了。迷的时候有苦,有苦乐忧喜舍的受,悟的时候没有了。
  
  真正觉悟,这《金刚经》上举的例子,忍辱仙人在修忍辱波罗蜜,遇到歌利王割截身体。割截身体,现代的话叫“凌迟处死”,这个刑法里头的名词,恐怕诸位还是不懂。这个等于说是这个人犯了罪,判了死刑。怎么执行法?不是用枪决,不是用杀头,那很痛快,受的罪少。“凌迟”是什么?用刀子在身上一片一片的割,把他割死,这个多苦!多残忍!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体,他苦不苦?他一点也不苦。你要说:他为什么不苦?他知道身是假的,不是真的。他不执着这个身是我,随他怎么割,他都不苦,一点痛苦都没有。我们为什么割一点点就觉得痛得不得了?是因为把这个身体看作自己的,严重的执着;愈执着得重,痛苦就愈多,是这么来的。觉悟的人知道这是假相,所以他没有苦乐忧喜舍的受。但是歌利王造作的重业,他没有开悟,他要受果报。所以仙人发愿,将来成佛先度他。佛不度无缘之人,这个跟佛也算结下很深的缘,佛菩萨慈悲,决定没有瞋恚心,也是做一个好榜样给我们看,这是我们应当要学习的。这是“因果不空”,记住,它三个特性:转变、相续、循环。
  
  问:常闻定业不可解,然则杀人者人定杀之,佛法所讲念佛,可以消灾免难,亦可离苦得乐,甚至解脱证果,那么杀人的罪业,消到什么地方呢?
  
  答: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此是原则,如会佛法,则多善巧。在对方能使其超升解怨,受逼迫之环境消去矣。在自方能作到断诸惑妄,业尽情空,结果之种子消去矣。然尚有两条例外,亦应当知:一在大修行人视身如幻,神通游戏,故不辞果报相。如安世高大师,两度到洛阳偿命,禅宗六祖,夜遇刺客,置金案上曰,只欠汝财是也。二是修净土者,带业往生,乘愿再来,度脱怨亲,皆成法侣,不离安养,一生补处是也。(李炳南老居士《佛学问答类编》)
  
  问:人生为何得健康体,得病体?为何得富贵,得贫贱?
  
  答:前有戒杀功德者,得健康报;有杀生恶业者,得多病报。前有布施功德者,今获得富贵报;有贪盗恶业者,获得贫贱报。
  
  问:四十二章经说:‘若人有过自解知非,改恶行善,罪自消灭’。何以安世高来中国还二次命债,他有神通有修行,何以不自消灭?
  
  答:改往修来,罪自消灭,经语不虚,但有时间性耳,偈曰:‘假使千百劫,所造业不亡,因缘遇合时,果报还自受’。此偈明言业不亡则受报,反言之,业亡则不受报矣。安世高者,虽知夙命,似尚未得漏尽,或是业尚未亡,急求了债,自动寻求偿还,期早解脱,并非如我辈业因成熟,无法避免者耳。
  
  问:设有某甲因故将某乙杀害,又某甲受国法制裁而处死刑,请问某甲来世仍否须还某乙一命?
  
  答:某甲受国法处死,如因为杀乙故,按阳律论,则是偿之矣。若分析其心念程式,则当另论,盖闻有多因一果者,有一因多果者,此关众生自己之心力,非可笼统说之。某甲处死,若不因杀乙故,甲乙因果,依然存在。
  
  诵经念佛确信有无量功德,可消灾解厄,可是大阿罗汉目犍连,何以不能避其不测之灾?
  
  众生的定业不可转,乃至证得圣果的佛菩萨,祖师大德亦难逃避定业(梵语viniscita-karman),纵然能逃得一生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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