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生活.视点 → 文章内容
陕西现企业网络诽谤案 发帖者遭刑拘
发布时间:2009/9/20 7:50:3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案在先,通知在后;二是公安部的通知属内部规定,对检、法两院没有约束力。

不同意见认为,在韩被释放的6个月期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此时韩案依然在公安侦查程序之中。这种情况下,汉台分局又一次对韩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逮捕、起诉。“将一个已依法撤销的案件,叙述成‘通知’发出不在公安程序中,并称对检、法两院没有约束力,这种行为令人无法理解。”

高唐网案、王帅帖案、曹县帖案……全国多地频发网络诽谤案,大多面临过同样的问题。“如果刑法第246条内容的界定,在韩案中得不到澄清,就可能造成更多的韩兴昌。”

“第246条如何界定,正期待权威解读。”有法学界人士表示。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

上一页  [1] [2]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本 类 热 门
本 站 推 荐
, 江浙佛教网 Www.JZFJW.Cn 苏ICP备14059615号
手机:17778059962   电子邮件:admin@fjdh.cn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