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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刺死强拆者获缓刑 专家建议作指导案例
发布时间:2009/10/19 10:09:36  来源:本站整理
”的拆迁属于非法拆迁,张剑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现行刑法中对正当防卫规定所作的修改补充,主要立法精神是适当放宽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除原则性地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外,还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作了特别规定。这就有利于公民大胆地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因此,如果过于严格限制正当防卫的认定,就违背了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和本意。

在王令看来,这是新时期拆迁纠纷中杀人没有抵命的首例案件,但其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此,它至少在司法实践层面有效破解了被拆迁户自力救济的方式和程度的司法难题,敲响了暴力拆迁者的警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也表示:“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把此案作为指导性案例。”

“假如说1926年黑人亨利·史威特枪杀骚扰其住宅的白人一案,无罪判决一举确立了美国的住宅不受侵害以及公民在家中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法律准则,我希望张剑案成为中国的‘亨利·史威特案’,奠定我国公民私权利法律保障的基础。”王令说,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剑案的判决,是对法治精神的有效实践,可成为我国保护公民私权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

但在一些学者看来,被张剑刺死的赵君也是一个受害者。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正当防卫也应当有一定限度,杀人不宜提倡和鼓励。住宅的无限防卫权,并不符合我国国情——值得人们反思的是,张剑与赵君素不相识,平时都是“好人”,为什么会出现“好人杀好人”的现象。

如何避免悲剧再度发生

对于张剑一案中出现的本溪华厦公司强行拆迁行为,本溪市政府拆迁办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这是企业行为,政府也曾向该公司下发《关于立即停止违规拆迁的通知》。张剑一案的发生,说明华厦公司并没有很好地执行政府的法规政令。

9月21日下午,记者在本溪市政府拆迁办了解到,该办已经起草了《关于禁止违规违法拆迁的紧急通告》,即将提请市政府通过。该《通告》将明确禁止非法拆迁,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并在诸多细节上进行了强调。

有网友称,要从源头上杜绝野蛮拆迁,除了要重申公民权利外,更重要的是救济权利。这需要通过行政程序来规范权力,改变政绩考核标准等,另一方面还需要司法机关的中立,使公众权利在受到侵犯时,能够从司法程序中获得必要的救济。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教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全国各地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被拆迁户遭到房地产开发商组织的殴打和非法暴力拆迁时,当地政府应尽职尽责,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权。

新闻回顾:辽宁男子刺死强拆者被判防卫过当获缓刑

辽宁本溪男子刺死强拆房屋者一案近日一审宣判。法庭认为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防卫过当,且有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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