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但都遭到了拒绝。
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劳动法中就提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中则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深圳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面向世界的窗口,本该处处走在前列,但时至今日非法用工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实在令人费解。
企业无良、老板心黑,但医生被称为白衣天使,医院不能见死不救。炮工们只能对医院抛出一线希望。近几个月来,他们曾多次到深圳市职业病院苦苦求助,希望医院领导能予以帮助检查,但依然没有结果。炮工们说,他们先后去过4次医院,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第一次去是一个主任接见我们的,他就很明确的说你们要检查这个我做不了主,就是说政府要答应了,才能给我们检查。第二次去的时候,医院也说不能给我们检查,他说政府说没有把公司的委托书给我们,你们要把手续办好了才能检查。第三次去的时候一直到晚上8点多,那个院长一直不出来接见我们,最后派出所的所长说你们先回去,星期一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明确的答复的。礼拜一再过去,这是第四次,医院说你们还是不能检查”
在采访中,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挂号处的医生明确告诉记者,没有合同、没有用人单位授权,即使病的再重也不能救治。
时间还在一分一秒的过着,工人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结果,但担心却与日俱增,他们担心等到有结果的时候,自己的生命已经终结。但家里的老人需要他们赡养,孩子要用他们打工赚来的钱上学,他们都数着盼着每月往家寄钱的日子。他们为了能在有限的时间里给家里多赞点钱,即便病痛缠身,却不得不继续在工地上拼命干活、苦苦支撑。一位炮工无助的告诉记者:“知道自己生病了,但不干不行啊,孩子读书,两个老人,父母,七八十岁了,生活费没有着落,我就继续在工地做。很害怕的,害怕死掉了,父母还在,怎么办呢?儿子还没有长大。以后他们怎么办。”
深圳百余农民工遭遇尘肺门,而这扇门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呢?深圳市的劳动保障部门是否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有效监管、卫生主管部门是否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呢?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爬到井口的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