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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高价卖地还债 每亩6万征入130万卖出
发布时间:2010/1/13 9:43:55  来源:本站整理
据规划法”。

1月8日,秦皇岛规划局副局长李东林解释,依据城市规划法(该法于2008年1月1日废止,当时有效),市政府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准。

李东林强调,“这个项目只是局部调整”,规划局据此同意了燕山大学西校区规划调整,包括对土地“变性”的调整。

中国政法大学一参与起草土地法的教授认为,土地法对土地征收做了详尽规定,但对性质变更的规定不很细致,导致实践中对法律的适用有争议。

不过,浦志强认为,当地政府部门是故意对法律进行了断章取义的理解。他指出,根据土地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也就是规划局的同意只是前提,而不是决断,最终还是需要得到河北省政府批准。

未用土地能否收回?

土地法中规定,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要收回,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因此村民们希望,燕山大学西校区剩余的土地能返还部分给农民耕种。

后道西村支部书记廉亚杰说,燕山大学西校区目前还有1000亩左右的土地未加以建设,这些土地最好还给农民耕种。

燕山大学校领导认为,这些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闲置土地,他说学校拿到土地后就开始建设,进度慢是因资金不很充裕,“西校区规划投资9个多亿,目前已投资7个多亿,怎么能叫闲置?”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郑海林也不认为燕山大学“闲置”了土地,“人家一直在建设怎么能叫闲置?”

不过,在2009年7月,村民连续三次阻止施工后,国土资源局现场处理后,7月29日,国土局向秦皇岛市政府呈送的紧急报告中还是着重提到了这一问题:“建议燕山大学认真梳理总结2003年以来已批未用建设用地的使用和管理问题,对已批未用的建设用地,应提出科学合理的用地方案。”

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

后道西村村民介绍,全村485人,只剩了80亩的边角零星土地也被临时占用。土地被征用后,补偿款由村集体统一掌握,2004年,村里按人头每人发了3万元,剩下的留在村里按人均每月200元发放生活费。

“钱已发完,现在已向镇政府借了60万。”村委会主任杨波说,村里没有工业,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是个空壳。

有关方面已意识到了农民的生计问题。2009年7月29日,发生农民阻止施工事件后,秦皇岛国土局呈报的紧急报告中说:村民“表面上是在与政府争利,实质是为解决长远生计问题而阻工”,“这部分(集体)资金用完后,后道西村既无公共积累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资金,又无地可种,所以引发这些事件是必然的。”

2009年7月30日,秦皇岛市信访局主持召开会议,提出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从国土局的相关文件中可看出,养老保险是2008年市里确定对后道西村进行村庄改造时决定列入出让成本的,确定的标准是全村1000万元,与燕山大学征地一事无关。

郑海林介绍,由于开发商的出让金没有完全到位,养老保险的事一直没有兑现,2010年元旦之后,市政府已召开会议明确要解决后道西村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应该很快会解决。

燕山大学的校领导称对失地农民也深深同情,表示愿意协助政府解决这个事情。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钱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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