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研究部署。
问: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发放是否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
答: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转基因水稻和玉米获得安全证书后,还要根据国家品种审定法规的规定,首先进行严格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达到标准的才可获得品种审定证书;之后,相关种子企业还要通过严格审核才可获得转基因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种子生产经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转基因粮油等主要作物的品种审定不同于普通作物品种审定,有关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必须在严格可控的条件下进行。
农业部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品种审定、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有标识、能溯源、可控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转基因生物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问:有人称“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并在国内大面积播种”,这一消息是否属实?
答:近日网上关于“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并在国内大面积播种”的消息不实,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
我国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依据《条例》及配套规章,农业部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用途分三类进行管理:一是用于研究和试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二是用于生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三是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申请程序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境外研发商向农业部申请安全证书,经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中国境内检测,并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由农业部批准发放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证书。二是境外贸易商凭研发商获得的安全证书等资料,向农业部申请每船进口安全证书,农业部批准后发放每批次进口安全证书。
截至目前,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已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四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农业部至今没有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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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