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斌说,解聘程序违法,张文英应得相应赔偿。
教管中心下文解聘前,张文英未向该中心提出书面辞职。目前,从解聘决定文件的内容看,解聘有两个原因:不服从组织安排,没在规定时间前往洪湖镇中心园学习提高;把会计账擅自散发到家长手中,其后果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王朝斌认为,所谓张文英违纪事由是教管中心单方面提出的,是否与事实相符还不确定,即张文英还可以就此作质疑,要求教管中心须提供充分证据。
另外,《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未按规定通知的应补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教管中心解聘张文英程序违法。迄今为止,收到解聘文件的张文英没依法领到补偿金。
就此,《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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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教管中心副主任樊从刚说,解聘若违反《劳动法》,将依法纠正。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