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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原官员造假争富商财产 数亿遗产人间蒸发
发布时间:2010/4/23 9:11:36  来源:本站整理
报社起先拒绝刊登此公告,后市委宣传部有领导来电,公告才得以刊登。

记者向该报社广告部主任李斌(音)核实。李表示,“金华公司提供了市工商局外资处公章,我们只看公章,至于证明真假我们无法鉴定。”

王翠棉此后又去石家庄工商局,发现该局出示的两份金华公司提请变更法人文件也有疑点。两份文件分别是“解除王破盘原金华公司董事长身份”和委派王晓冬为“金华”董事长兼法人代表,日期均为“2008年7月16日”。

王翠棉说,7月16日父亲在北京住院治病,怎么会解除自己的董事长身份?

记者获得“金华”那年8月5日的“企业纳税申报表”,表中的法人代表栏签名还是王破盘。王翠棉说,“这说明那时他还在主持工作。”

遗产被控制背后

王晓冬和工商局齐志刚控制公司股东名册,富商子女无法继承遗产;两人皆为王亚丽朋友

王翠棉开始被一系列关于“王晓冬”的问题困扰,“王晓冬是谁?”“她为何要进入金华公司?”但事态的发展很快让王翠棉看清答案。

成为法人代表的王晓冬,迅速“控制”了金华公司一切资料。

2008年8月18日———王晓冬成为法人代表的第5天,其去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报案,称公司会计贾玉红携公司款项、印章和营业执照私逃。

随后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逮捕贾玉红,并查抄金华公司办公室、贾玉红与王破盘的同居住所,搜走包括股东名册、出资证明等全部文件,后又从工商银行取走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

2009年9月3日,贾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今年2月5日,二审开庭,贾被无罪释放。

“我确实掌握着公司最重要的资料股东名册、营业执照等。但我没潜逃。”贾玉红说,2008年8月18日之前她和王翠棉等人一直在处理王破盘丧事,8月18日听说警方来找,便自己去了警局。

而王破盘子女发现,公司所有文件掌握在别人手中后,他们根本无法继承父亲遗产。

王翠棉和兄长王中信找过警局索要股东名册,“警方要我们去找新法人代表王晓冬。”

王翠棉又去石家庄工商局调取原始股东名册,想以此证明父亲占有公司80%股权。但工商局回复,因办公室搬迁,股东名册找不到了。

记者从该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局长白建军处了解到,公司的股东注册其实是被工商局副局长齐志刚调走。

在调查中,王翠棉发现无论是齐志刚还是王晓冬,其背后有个共同朋友:王亚丽。

王翠棉从“金华”副总田崇武处得知,2008年8月18日———贾玉红去警局当天,田也赶去警局了解情况。

“在警局我看到王亚丽。”田崇武说,当时王亚丽指着王晓冬介绍说,这位王总在公司投资了3000万,“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王晓冬。”

随后,在2008年冬天的某一天,王翠棉看见齐志刚和王亚丽在一起吃饭,便明白了所有内幕。

“王亚丽通过王晓冬控制公司现有资料,通过齐志刚控制公司原始注册资料。”王翠棉说,难怪兄长王中信有一次在新华区公安局遇见王亚丽,“王亚丽说,你能找到证据,这个公司就是你们的,找不到证据,一分钱也别想得到。”

问题法人屡“告”不倒

知情人称,新华区警局不立案调查王晓冬,与王亚丽行贿有关,相关人员已被查办

王翠棉等人在2009年5月18日,试图通过法院诉讼途径,完成父亲公司股份的确权和继承。但失败了。

因为金华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股东名册显示,股东肖和利持股60%、周东风持股20%,薛立新持股20%,“王破盘只是被聘请委派的公司执行董事,并无实际股份。”

记者从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局长白建军处了解到,公司原始股东名册记录的是王破盘持股80%,薛立新持股10%,周东风持股10%,股东中并无肖和利。

王翠棉寻访了可能了解王亚丽的各种人员,掌握以下信息:

王亚丽原名“丁增欣”,无极县人,曾是父亲王破盘的同居伙伴。而金华公司提交股东名册中的3名股东,皆和王亚丽有一定关系。薛立新是王亚丽的丈夫;周东风则是王亚丽(即丁增欣)的姐夫;肖和利是周东风同村的几十年好友。

王翠棉先从“状告”王晓冬入手,她向新华区公安分局报案,称“王晓冬非法变更金华公司法人,涉嫌侵占他人合法财产”。

警方未予立案,理由是“王晓冬行为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新华公安分局局长康云良表示,“金华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这是工商局的事,营业执照上就是她的名字,要查只能工商来查”。

王翠棉遂向市工商局举报王晓冬在申请新执照时涉嫌伪造公章。

工商局的回复是,“本局不具备企业公章真伪鉴定的技术手段,建议举报人到公安或司法机关去申请鉴定。”

王翠棉在公安局和工商局间往返跑数十次,均无果。

石家庄工商局一内部人士表示,他很理解王翠棉为何总是无功而返。据他透露,今年1月,专案组在齐志刚家中查抄到80多万现金,并找到已涂改过的公司档案,其中王破盘被涂改掉了。

记者从一名接触过专案组的人士了解到,办案人员已查实齐志刚收受王亚丽巨额现金,其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该人士还告诉记者,新华区政法委书记王瑞征已被专案组控制;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赵玉虎涉嫌收受王亚丽15万元贿赂,其负责主管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贾玉红职务侵占案是其一手主办。目前两人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领导“批示”的微妙作用

王翠棉与王亚丽互指对方冒称富商女儿,双方举报信都得到市委领导批示;但调查仍无法进行

王翠棉开始将王亚丽伪造简历、冒称他人子女等事写入举报材料,投向各政府部门,市公安局、市委、市委组织部、省纪委……3个月内寄出140多封举报信,跑了数十趟机关,得到的答复均是“正在查”。

2008年10月,王翠棉和姐姐王翠揽到市委组织部举报,“当时相关负责人表示,上级领导已打了招呼,任何人不能查看王亚丽档案,你反映的情况会调查。”

她们又去市纠风办举报,“负责人说管不了,称王亚丽是处级干部,我们是处级单位”;又去省纠风办,“当时一工作人员私下透露,上面有领导打了招呼,查不下去”。

在王翠棉等人举报的同时,王亚丽也在写举报信,称“自己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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