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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山佛学院2013级招生工作开始
发布时间:2012/12/28 21:09:10  来源:本站整理

天台山佛学院2013级招生工作开始。招生简章如下:

一.佛学院简介

天台山佛学院由天台宗大德 —— 静权大师创办于一九三一年,五十年代停办。党的宗教政策落实以后,经浙江省宗教局批准,于一九八五年在国清寺复办,一九九年迁往智者塔院。二○○二年迁至现在地址 —— 万年禅寺。

二.办学宗旨

本佛学院以培养爱国爱教、学修并重、具有坚定信仰的佛教天台宗专门僧才为宗旨,以继承和弘扬佛教天台宗为目标。

三.学制与招生名额

学制:本科班四年 研究班三年

主要课程:《法华玄义》、《法华文句》、《摩诃止观》、《天台四教仪》、《教观纲宗》、《童蒙止观》、《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圆觉经》、《金刚经》、《遗教三经》、《大乘起信论》、《法华会义》、《法华纶贯》、《弥陀要解》、《唯识》、《四分律》、《梵网经菩萨戒》、《中国佛教史》、《印度佛教史》、《天台九祖传》、《佛学基础》、《古代汉语》等课程。

实修:天台止观实践

招收名额:本科班四十至五十名 研究班十五名

四.招生条件

本凡符合以下条件者,皆可报考:

1. 出家一年以上,爱国爱教、严守律仪,并且无犯罪历史的青年男僧;

2. 年龄在十八至三十周岁之间,无婚恋关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 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精神病史、残疾隐疾及其它严重疾病。

五.报名与考试

1. 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 8月22日

2. 凡符合本学院招生条件者,必须持当地寺院介绍信或佛协证明及健康证明、身份证、证件照片四张,直接到佛学院报名;

3. 考试科目:佛学基础、语文、课诵;

4. 考试时间:2013年8月22日;

5. 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6. 报考途中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录取与入学

1. 凡符合本学院招生条件、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本学院直接录取;

2. 学僧入学后,如有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或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劝令退学。

七.就学期间生活待遇

1. 凡入学学僧,在本院学习期间,由本学院按月发给单资

2. 在就学期间,学院将统一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

八.学僧毕业后的去向

1. 学僧毕业后,原则上回原推荐寺院,或推荐到本山各大寺院任执事;

2. 学僧学修兼优者,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可升至研究班就读,或留院任教及从事天台宗研究工作。

九.其它有关事项

1. 被录取的学僧,必须在9月1日之前来我院报道,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自动弃学处理。

2. 经我院复查健康不合格或有隐疾者,予以退学,路费自理。

3. 报到时,僧仪整肃,自备衣袍及生活用品。

4. 本简章函寄各地宗教主管部门和省、市、县佛协及开放寺院。

5. 对本简章如有未明者,请咨询我院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院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石梁镇天台山佛学院

邮政编码:317209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6-83757005

联系人: 久仁法师 13486835935 定光法师 13666870746 世圆法师 13454215736

交通路线:由全国各地 → 台州市 → 天台县西客站 → 北站 → 天台山佛学院

E — mail:tiantaishanfoxueyua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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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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