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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利安:质疑央视国际频道报道兴教寺的部分内容
发布时间:2013/5/5 18:29:03  来源:本站整理

  一、2013年4月24日

  此时是零晨两点,失眠——基于对“拆庙”一词进行思考。

  兴教寺事件我只是一个围观者,甚至有意回避。对于一个千年古刹来说,因为兵事、匪祸,火灾、地震,政治,外教等等,拆毁几栋房子,就像小儿学步,跌跌撞撞都是过程。祖师早有说法——山前一片闲田地,叉手叮咛问祖翁;几度卖来还自买,为怜松竹引清风。

  2013年3月28日早晨,兴教寺外围被挖坑,兴教寺开始了关门限入的状态。兴教寺僧众的生活被彻底打乱了。信徒不知所措四处询问奔走。其实僧团已是束手待命。这天下午来了一位海外的著名学者,在拜谒玄奘塔时,他听到了游客白热化地议论着塔后三藏院要被拆除。他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解读和践行给了兴教寺一点指导。信徒开始自发诵经祈祷。不知哪位菩萨发了兴教寺的公开信。这些偶然的信息开始碰撞,我去了南方……

  有些事明明知道结果,却常常被过程羁绊。兴教寺事件,暂时得到一个对峙的搁置,这时我们需要冷静思考。其实兴教寺的事没有结束,这只是从唇枪舌战变成了暗流涌动(政府在山下那片刚平出来的庄稼地上,已经在修停车场了,但现实的情况是,备受争议中的兴教寺仍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从具体的突发公共事件,变成了全方位地审视……

  二、2013年4月26日

  滥充僧伦,尽当恪守,兴教寺僧团一致沉默的态度。

  对“兴教寺事件”本身不做介入式说明,只是对一些相关的概念不由自主地思考,其实与禅无关,因为努力远离人间烟火,所以戏谑为“禅思”。在教言教,先说“什么叫拆庙”。

  记得三藏院的雕塑刚刚贴金完成后,地方管理者赞叹工艺精良和规模恢弘,当时要把这组建筑评定为二级文物。兴教寺说这是新建筑,文物局说认定文物不光仅仅看年代。兴教寺最终拒绝了“二级文物”的认定,因为这组建筑要经常开展宗教生活,肯定要定期和及时维修,一旦被认定为文物,文物的维修批复手续繁杂耗时,那样会影响宗教生活。这次说它不是文物了,看来文物的界定主要看它有没有被最终定性为“文物”。

  陈同滨教授在央视辟谣中说僧人撒谎,大抵是因为兴教寺要拆除的建筑不是文物,僧人把拆不是文物的建筑说成“拆庙”是说谎。陈教授“拆庙”概念的标准——看是不是文物。但是“文物”的概念怎么样界定呢?如果这些建筑几年前被评定为“二级文物”,说拆这些建筑才能说成是拆庙,那样僧人说拆庙就不是撒谎了。哎!看来出家人就是老实不会运作!陈教授还说拆了以后要重新给僧人安置,这样寺院是实际上被扩大了,这样好的事,她就想不通怎么能说成“拆庙”呢?陈教授的第二意思:就是拆了旧房,另找一块地再建一些房子就不是拆庙。这样看来陈教授只懂自然科学不懂社会科学。

  李利安教授与陈教授的观点不同,大抵是只要拆的是宗教场所内还在用于宗教活动的建筑就是“拆庙”,无论拆得多或少,性质是一样的。

  我同意李教授的观点,但是我还有一点想法。要更全面的思考这个问题,正常的宗教活动场所应该有三个要素:一教职人员、二宗教建筑、三宗教活动。破坏了三个要素中一个或两个或三个都是拆庙。拆了宗教建筑是拆庙,像民国时期的借庙办学,搬走佛像,拆下木料;停止宗教活动是拆庙,像过去文革中把僧人都集中到香积寺进行劳动改造;驱僧占寺是拆庙,谁现在还认为小雁塔是寺院呢?

  那么这三个要素都存在就不是拆庙了吗?不是!有一种更隐晦的“拆庙”形式,就是改变这三个要素的性质,像《红楼梦》中妙玉住的地方——建筑只是大观园中的一个景点,妙玉本身是花钱买来应景的点缀,相似的拜佛诵经吃茶只是供主家消闲娱乐罢了,至于曹雪芹也没有把妙玉看成一般的僧尼,他把妙玉和一帮世俗仕女贵妇人一样看做脂粉裙钗之流。庙院是景色,僧人是奴才,“宗教活动”是大戏。

  这样看来正常的宗教活动场所仅有教职人员、建筑、宗教活动三要素还不行,更要始终保障教职人员是主人,宗教建筑是圣物,不仅仅是文物,不是文物的建筑或塑像也是圣物,宗教活动是所有信众的宗教生活和功课。

  现在似乎流行建大观园,倒是比当年贾府营建宅子简单多了,不用自己在大观院里建一个寺庙,只要把原来的寺院圈进去,然后等原来的教职人员沦落为文化产业的在职人员,不用买一些人来当假和尚或假道士,免费省事,宗教只有落下骂名了。

  纵观中国历史,佛教自从传入之后,每一个文明全盛的时期,对佛教都保持了宽容和敬畏。而“拆庙”“灭佛”常常伴随着王朝的衰落和政治的昏庸!

  在“兴教寺事件”中,其实申遗不申遗,拆除多少建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对这些事情有决定权,至少也应该是有话语权和知情权。

  玄奘塔是圣物,要供所有群众修学使用——僧团是宗教群众的代表和中心。僧团是宗教生活的主体,必须掌管宗教活动事务。才是宗教不变质的前提,才是本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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