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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弥勒佛学院传授沙弥戒
发布时间:2014/1/7 19:06:38  来源:本站整理

   元月4日~6日(佛历二五五七年腊月初四至初六),秉承雪窦山家风,为弥勒佛学院沙弥学僧及雪窦寺常住沙弥举行传授沙弥戒法会。

    本次法会恭请本山方丈和尚上怡下藏大和尚为得戒大和尚,恭请上果下如律师为羯磨阿奢黎,恭请上持下定律师为教授阿奢黎,恭请上宏下慧等七位律师为尊证阿奢黎,为恭请上果下园律师为开堂大和尚,恭请上然下证等律师为引礼师。
    传授沙弥戒是让刚出家的小沙弥明白戒为何物,认识“以戒为师”的重要性,警惕大众要精进持戒,把戒律轨范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为众沙弥正式踏入出家生活,为受比丘戒打下坚固基础。

 

 

 
    传戒,传戒是寺院召集愿意出家为僧的人举行传戒仪式,使之成为正式僧人。戒坛是佛教徒传戒、受戒之处。明末清初全国佛教寺庙中保存下来的戒坛规模最大为北京戒台寺、泉州开元寺及杭州昭庆寺,历史上称之为“三大戒坛”。

 
    传戒是一种为出家的僧尼或在家修行的教徒传授戒法的宗教仪式。我国的传戒始于晋代,凡是传戒的僧尼或是教徒,均由传戒寺院发给戒牒,戒牒相当于僧尼出家僧籍证明书。

 
    传戒是设立法坛,为出家的僧尼或在家的教徒传授戒法的一种宗教仪式,亦称开戒或放戒。就求戒的人说是受戒、纳戒或进戒。佛教大、小乘的戒法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和菩萨戒五种。比丘、比丘尼戒,必须具足一切条件。

 
    佛教初入中国时,并无传戒仪式。据佛教史籍记载,当时度人出家,只为剃发披服缦条,即无条相袈裟,以不满五人,不能受具。大概只用三皈、五戒、十戒迭相传授而已。到了曹魏嘉平二年时,昙摩(柯)迦罗(《高僧传》卷一译云法时)来到洛阳,见众僧未秉戒法,乃就白马寺译出《僧祇戒心》(戒本)以备用。并请梵僧立羯磨法受戒。这是中国依律传戒之始。魏正元中安息国沙门昙帝在洛阳译出《昙无德羯磨》,才具备羯磨仪式。中国僧徒之受具足戒,一般传说以朱士行为首,或即在此时。

 
    传戒是佛教中重要的佛事活动,也是佛教中最隆重、最庄严的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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