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制订的《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年——2025年)》,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这使首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国家首批5A级景区普陀山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有了新的“依据”和“指南”。
据了解,普陀山新一轮总体规划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充分尊重科学、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尊重特色。批复要求,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分类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古迹、地质地貌、森林植被、海洋水体等风景名胜资源,特别要加强对普济寺、慧济寺、法雨寺等重要寺院以及多宝塔、千步沙等重要景观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海天佛国,清净庄严”的佛教文化风貌,确保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批复还指出,要依照《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组织编制景区详规。核心景区内严禁建设任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对《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影响景观与环境的建筑和设施,要依照《总体规划》逐步改造、搬迁或拆除,恢复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要依托朱家尖、沈家门旅游服务基地建设景区旅游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