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
2010年3月11日,浙江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由浙江省副省长龚正主持,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在会上讲话。
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基层基础,健全工作机制,突破重点难点,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为实现浙江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夏宝龙在充分肯定浙江省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夏宝龙强调,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的依法管理,确保宗教事务有序进行;加强对宗教界的教育引导,积极探索和拓展宗教界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大力培育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和宗教团体,提升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夏宝龙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确保民族宗教工作落到基层、取得实效。(文:阮蓓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