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5日,北京市民委(市宗教局)召开2010年北京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上,北京市政府代国务院表彰了15个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3名模范个人。会议还传达了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对2009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2010年工作。
北京市民委主任申建军在工作报告中提出,2010年的重点工作是: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持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工作主线;抓住“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不断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两个主题;突出“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机制”,“规范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巩固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工作成果”等三个重点;落实“深入贯彻国办33号文件,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深入抓好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等四个深入;实现“抓好体制机制建设,抓好民族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抓好落政工作和新落成寺观教堂的建设工作,抓好为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办实事、办好事工作,抓好机关建设、强化学习理念、推进勤政廉政”等五个抓好。为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世界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对北京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北京市已进入了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阶段,下一阶段民族宗教领域要着重做好几方面工作:第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首都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第二,要着眼世界城市目标,做好首都民族宗教工作;第三,要进一步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探索创新,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北京市民委委员单位负责人、各区县政府主管领导以及民族宗教系统负责人等150余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