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关。南办公楼2008年3月改造加层情况:预标2904037.87元。当时局长为何铁虎,但由一位副局长负责。南北办公楼改造共花掉584.8万元。
“办公楼改造才花了500多万元,根本没有像帖子中所谓的装修办公楼花了2000万元。”樊永生说。
而针对酒后驾车被省厅通报过的市刑警支队副队长“李剑锋”,记者也在卷宗中看到了一份来自“李建锋”(帖子中“李剑锋”的“剑”字有误——记者注)的情况说明:
“2005年7月,由于天气炎热,我同本单位两名同志在名人街一小吃摊前喝稀饭,有一熟人给我倒半杯啤酒……我饮后正欲驾车,正好被省厅警务督察发现,并予以督查。此事发生后,我向市局写了检讨,省厅从未通报此事。”这份说明背后还附了一张训诫纠错的“谈话通知书”。
卷宗中,记者还看到了对党芳瑞的讯问笔录,其中有两段这样的话:
“丹凤事件发生之后,张佰庆给我多次打电话询问有关情况,我没有说违反原则的话,也没有做违反原则的事,我在单位还要求上进。”
“我认为现在言论自由,只要不说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就是说些违反原则的话也不违法,我认为言论无罪。”
记者注意到,张丹、李建锋等人的情况说明及各种证明材料,上面所注明的日期均显示在张氏兄弟被拘留之后。
11月6日,记者再次与商州公安分局政委樊永生取得联系。樊政委表示,张国庆的网络发帖行为本身构不成犯罪,可以治安处罚处理,但当时分局还没见到公安部发出的16号文件,不知道只有三种情形才能公安介入,所以没能进行治安调解。“见到16号文后,分局才意识到,对张国庆的处理‘程序不符合规定’,所以撤销了处罚决定。”
对张佰庆被刑事拘留一事,樊政委称“也是因为立案时还没见到16号文,现在看到了知道公安部门没有管辖权,就在昨天作出了撤案决定,今天就能送达。”
樊政委说,商州分局同时将撤销结果告知了帖子中涉及的4名当事人。“如果他们愿意,可以到法院走自诉的法律渠道。”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