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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警酒后枪杀保安 庭审辩称"枪走火
发布时间:2010/3/3 9:55:32  来源:本站整理


 

新民网3月2日报道  他为打击犯罪而来,却在喝了1斤白酒后,把枪对准了一个普通公民。去年6月23日夜,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禁毒局民警李国清来昆执行公务,与吴井大酒店保安发生打斗,用随身携带的“六四”式公务用枪射杀一名保安。

昨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李国清被控故意杀人罪。他说酒喝多了什么也记不清,庭审时竟像一名旁观者,根据现有证据推测起了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语出惊人:“唯一解释就是枪走火了。”“乱用枪、打死人……这不符合我以前醉酒的习惯。”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悉,李曾是缉毒英雄,曾被四川省公安厅记个人三等功。李家属已在庭审前向死者家属赔偿65万元,希望不要判李死刑立即执行。

2009年6月23日,李国清的命运就此改变,从一名缉毒英雄沦为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这天,按照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禁毒局的安排,李国清和领导尹某、马某等5名同事到云南出差。他们一路开车来到昆明,车上,同事分发给李国清一把“六.四”式公务用枪。到昆后,几人入住吴井路吴井大酒店。

下午,6人与昆明铁路公安禁毒支队的几名工作人员吃饭。大家喝了很多酒,单李国清就喝了1斤多白酒。晚上,一行人回到酒店。尹某、马某等3人送昆明铁路公安禁毒支队的几名工作人员离开,另一名酒喝多了的同事先行回房,而李国清来到酒店大厅的沙发上坐下。

随后的事情,据酒店保安、李国清同事等人的证言可以还原如下:喝多了的李国清让一旁的保安王朝过来。王朝没有理,李就过去用手指着王骂:“叫你过来吹两句你不来!”随后打了王朝一耳光,王朝没有还手。李又打一耳光,王朝带些火气地说:“你为什么打我?!”“就打你,你服不服?”李国清说着把王朝按在地上打了一拳。王朝随后从地上跳起来就打李国清。

这时,李国清的一名同事进来,酒店的另几名保安高邦、张德怀、张德波等人闻讯也赶到大厅,双方发生摩擦、打斗起来。高邦几次要去拿“工具”被张德怀拦下,当高邦第三次来到楼梯间拿铁铲时,李国清追了进来。李从包里掏出手枪,对着高邦的面部开了一枪,高邦马上躺在地上……听到枪响的尹某跑过来夺下了李国清的枪,马某也跑来将李国清按倒在地上,控制住。随后,辖区公安民警赶到,将李国清抓获。高邦已当场死亡,经鉴定,为开放性颅脑损伤。

已赔死者家属65万

据辩护律师介绍,枪击案发后,李国清及其家属万分不安。事发当晚,李国清工作单位的领导、及李的家人连夜从四川凉山出发,来到昆明。他们向死者高邦的家属真诚道歉,积极配合云南公安处理本案的善后事宜。

随后,根据所达成的协议,李国清家属向高邦家火速赔偿了65万元人民币。律师说,对李国清家这个普通家庭,65万元是一个天文数字,是一家人多少年不吃不喝都很难凑齐的。

昨日,记者看到,李国清的妻子看着庭上的丈夫,不时抹眼泪。而他的两个儿子,也显得十分悲伤。“这一点赔偿也许对一个鲜活的生命来说,是没办法比的,但是确实尽了最大努力希望给死者家属一些抚慰。死者家属签署了协议,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李国清的原谅。”杨俭律师说,家属及辩护人都非常希望,法庭对李国清作出留有余地的处罚,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给他一个重新作人的机会。

庭审现场

李国清推理还原现场

昨日上午,昆明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李国清的妻子和两个儿子都从四川赶到昆明。10时许,李国清被法警带上被告席。他45岁,中等个子,身材魁梧,皮肤黝黑。这个被称为“缉毒英雄”的彝族汉子,已没有了往日风采。他表情麻木,一脸茫然,有时又表现得很痛苦。

也许他确实喝多了,他说那天吃饭后的事情他几乎都不记得了。“我不记得了,别人说的我也不好反驳。”随后,他竟像一名局外人,或者一名专业办案人员,根据现有证据,有模有样地推理起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于是,庭审现场出现了李国清的“推理三重奏”。

一重奏 对方挑事

李国清说,他虽然酒喝多了,但确实记得,不是他先挑起的事端,而是遭到无故殴打。他说他坐在沙发后,保安王朝走来跟他要保护费。他不交,对方就对他拳打脚踢。同事听到过来帮忙,对方又来了好几个人,双方就打起来了。“不是我挑起的事端,这和平时我的习惯也不符合。”他说。

二重奏  鸣枪示警

他一直强调,“乱用枪、打死人”,和他平时醉酒时的表现不符合,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证人们说的那些情节,是亲眼目睹还是听说?”他说,公诉人所念的证人证词中,说他从右腰间拔枪,“但我清楚地记得我的枪是在包里,我是从包里拿出的枪。”

“我一开始从包里拿枪出来,就想吓吓他们。”李国清说,根据现有的证据,也不能排除他是鸣枪示警,结果因为站不稳,看不清,不小心打到人。

对此,公诉人反驳道,根据尸检报告,子弹正中死者面部,所谓鸣枪过程,与死者的伤情不符。

三重奏 枪走火了

“我持枪,但不一定是我射的。”李国清称,根据检验报告,只在他的衣服上发现有射击残留物,而手上却没有。这有些奇怪。此外,因为未对死者进行射击残留物检验,不能排除死者身上也带有残留物。“要是死者手上也有射击残留物,那只有一种解释,他来抓我的枪,枪走火了。”

争论焦点

该怎么判?

控:他是为了打击犯罪而来

辩:他把枪口对准普通公民

昨日庭上,公诉机关认为,李国清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国清身为一名持枪民警,开枪射杀普通公民,社会危害极大,应该严厉惩处。

辩护人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俭说,李国清本人身患高血压、心脏病和脂肪肝,从凉山来到昆明,“不是为了犯罪而来,而是为了打击危害整个国家的毒品犯罪而来。”在身体和工作岗位均不应喝酒的情况下,应酬致酒醉,在神智严重不清、意识严重缺失的情况下,他犯下了大错。杨俭说对故意杀人的罪名他们无异议,但李国清主观恶性小,事后又悔恨不已,认罪态度较好,请法院从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要受到处罚,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且没有任何减轻从轻情节”公诉人针锋相对:“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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