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了,某些条件虽有所改善,但从总体上看发展不大。院方存在着:校舍依旧、师资流动大、经费不足、教学旧式。学员方面存在着:求知欲不强、道心淡薄、法仪律仪欠知。部分同学毕业后,僧仪不具,不住寺院,到处流浪,不肯为大众劳务。
许多寺院需要学僧,学僧又不能住下,造成寺缺人住,人无处住。或有同学与常住僧人不能合作,不参加集体共修,甚至普通常用佛事活动及早晚课诵都不会举行。还有一些开光、升座、传戒、讲经、诵戒、安居、自恣等活动也同样不会主持。如此一来,老僧瞧不起佛学院的学僧,学僧也同样不予买账。弄得僧团不和合,有些人只好另找出路。多年的培养又不能为佛教做事,可惜!
正法久住的责任,佛陀是郑重地付托在僧团中,即和合僧存在,正法存在。正法存在,关键是僧伦之完美,是即住持三宝其责在僧。此僧当然是要有学识、有德行的僧才。为此,僧教育就更加重要。那么如何办好僧教育?佛学院固然是培养学理研究,不过佛法是要实行实证的,不光是学理的研讨,同时不能忽略法仪律仪上的训导,更重要的是让学员入学后,在道心信仰上有所增长,在行为仪表上与俗有异。不可越学越不相信因果,时间越长越不像个僧人。
佛学院应造就有学僧研究人才(专事学术研讨)、法僧布教人才(专事弘法教学)、职僧管理人才(从事佛协、寺院管理)、德僧行持人才(从事如说而行的实证)。学员在学期间应采取两种方式:
(一)淘汰制。因有些人,不适应出家生活,朽废怠惰,不惟不能住持佛法的僧宝,而且使佛法为世诟病。应劝其做在家信徒,去工作、经商等,把他淘汰出住持僧宝以外去。
(二)建树式。要很严格、认真地训导,能够真正地养成僧宝资格,住持佛教,弘扬法化,为四众之依怙,把他树立成如法如律的僧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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