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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诚法师在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研讨班结班仪式上作总结讲话
发布时间:2011/7/26 20:30:49  来源:本站整理

2011年7月25日上午,“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研讨班”结班仪式在浙江舟山市中国佛学院普陀山学院隆重举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出席结班仪式并作总结讲话。内容如下:

尊敬的传印会长

各位法师、各位同仁:

为期四天的 “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研讨班”即将圆满结束了。在此,我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对支持、协助、承办这次研讨班的浙江省佛教协会和普陀山佛教协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戒律是佛教自身建设的重点,规范传戒则是重点中的重点。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近五年的教务工作计划,首先就是:“抓好传戒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传戒的管理,规范传戒秩序,提高传戒质量,严把入口关,不断提高教职人员素质。”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长老在这次开班仪式上作了重要开示,他老人家语重心长地说:一、严净毗尼,续佛慧命,意在正法久住;二、清净僧团,住持三宝,惟在以戒为师;三、师资相承,规范传戒,重在如法如律;四、交流经验,研讨办法,旨在契理契机。传印长老强调了如法如律传戒,事关佛教的生存与发展,指出了目前全国各有关寺院传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举办本次研讨班的重要意义与具体目的及研讨方向。

国家宗教事务局蒋坚永副局长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和王作安局长对此次研讨班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蒋副局长主要讲了三点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规范传戒工作;二、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规范传戒工作;三、以戒为师,规范传戒,加强道风建设。他表示,国家宗教事务局将继续大力支持中国佛教协会开展规范传戒工作。

本次研讨班回顾总结了我会对规范传戒的相关工作和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想法与建议,并对《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形成了修订草案,还通过分组研讨及代表发言对传戒工作的作法、意义和经验作了很好的分享与交流。这次研讨班,可以说是,在教言教,查找问题,研讨办法,注重实效,对佛教自身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这几天大家的研讨交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传印长老讲话的反响

与会人员普遍赞同传老的讲话,认为报告契理契机,深入浅出,阐述了佛教传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与时代性。传老要求大家,增强如法如律传戒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进一步加强汉传佛教寺院传戒的规范化、制度化贡献智慧与力量。

二、对传戒仪轨的讨论

传戒仪轨现在常用的是清朝读体律师的《三坛传戒正范》,目前,流传的也有几个不同的版本。另外,读体律师虽然宗奉的是南山律,但只依据《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没有见过《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和《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资持记》,因此一些仪轨作法的抉择上不够细致明确。现在我们有幸能看到完整的南山三大部,应秉承弘一律师的遗愿,认真完整地研学、尊奉和弘扬。

佛世的时候,戒律是大多数比丘都认真学习的,授比丘戒是很平常的事,剃度和尚平时对沙弥做好戒前教育,然后方便的时间请十师或僧众羯磨授戒,仪式简短,在半月说戒、结夏自恣的时候顺便就授戒了。如《五分律》中说:“听因布萨,自恣,僧自集时,受具足戒。”(卷六十)佛教传到中国汉地以后,教理研究和定慧修持受到重视,而大多数僧众并不认真研学比丘戒律,戒律单独成了一个宗派。懂律的戒师难得,于是组织一大批戒子统一授戒,并且将沙弥戒、菩萨戒一起授,于是便设置引礼师来管理、引导这一大群戒子,并安排拜忏、唱念等相关辅助活动。这些拜忏、唱念等礼仪是衍生的、辅助性的、庄严性的,可多可少,可长可短,当然也需要字正腔圆,符合腔调,其目的是为了戒子摄心,不易散乱。核心问题,是一些作法仪轨和师资条件的要求。

我们应依据律典,特别是南山三大部中有关授戒的内容,明确澄清一些可能容易犯错的地方,例如要依羯磨法结大界和戒场,戒子的衣钵不能临时假借,一坛同时受戒的戒子不能超过三人,尼众要从二部僧得戒,以比丘尼为和尚,不应另请比丘为和尚,等等。如《行事钞·受戒缘集篇》说:“结界成就,以羯磨所托,必依法界,若作不成,后法不就。……无衣钵及借者,不名受具。……当二人三人一时作羯磨,不得至四。”《行事钞资持记·释尼众篇》说:“此尼受法,尼为和尚,尼中教授,及至僧中,唯须羯磨,故单请戒师(羯磨师)耳。” 道宣律师《拾毗尼义钞》说:“问:‘若尔,亦应大僧为和尚耶?’解云:‘非亲相摄,故不得为和尚。’”(卷上)

大家对有争议的地方要去研究律典,不可抛离律典,凭着自己的意见揣测而做。

三、传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传戒过程中要避免一些不如法的情况,如有的三师年龄大或法务繁忙,在授比丘戒的时候请人顶替,这是非法,为律之所不允许。如《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比丘戒緣》说:“《多》(《萨婆多论》)宗和尚不现前,或无和尚,皆许得戒。《四分》不通。显是部别,不可滥用。”(卷三之二)。另外,在正授比丘戒的时候,有的引礼师进到戒坛去指导戒子,与十师威仪不同,属于别众,破坏羯磨。这些非法情况要尽量避免。

四、传戒寺院存在的问题

有的传戒寺院大殿、戒堂、斋堂、寮房等常规容量不足以容纳三百人,临时扩充搭建,过于简陋,乃至基本的卫生条件都不能保证。有的传戒寺院虽然硬件设施很好,但没有懂戒律的人,也不认真咨询通晓戒律的法师,为了撑门面而举办传戒活动,当作一场法会乃至经忏佛事来办,不能提前依律作羯磨法结大界和戒场,也不能严格聘请素质好的十师、引礼师,乃至将就人情,胡乱拼凑,因而难免传戒不如法,甚至引礼师之间闹矛盾,不服从整体管理,更不能良好地管理、引导戒子。

有的传戒寺院在戒期办一些与传戒无关的经忏佛事等活动,影响正常的传戒活动。

戒期活动安排主要是排班、拜忏、唱念等,戒律内涵的教育、宣导非常欠缺,不能良好地策发戒子发心求戒、以戒调心,因而也带来戒子的浮躁、混乱,乃至闹事。

作为准备传戒的寺院,要有人研学戒律,平时整个寺院僧团要有安居、自恣、半月诵戒等基本戒律作法。这些要作为以后传戒寺院的传戒条件和资格的审定中的重要内容来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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