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是人才的世纪,佛教的生存与发展更是离不开高素质的佛教人才,而规范传戒正是造就佛教人才的主要机制。律典对于戒子的身心条件、戒师的甄选资格、戒场的环境设施,都作了详细严密的规定,无不体现出佛陀为成就合格的僧才以及僧团的可持续发展所做的深远考虑和良苦用心。因此,我们必须在传戒的整个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手续和规范,不可滥开方便。元照律师说:“佛法二宝,并假僧弘;僧宝所存,非戒不立。”又说:“法有资人之用,人有弘法之能,非法则人亡,非人则法灭,人法相资乃能久住耳。”(《资持记》)由此可见,人才建设与戒律弘扬两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实为一体之两面。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戒律的弘扬,戒律的弘扬必然促进人才的培养。据《唐大和上东征传》记载:“唐国诸寺三藏大德,皆以戒律为入道之正门,若有不持戒者不齿于僧中。”所以,规范传戒乃是佛教人才的源头活水,更是落在我们肩上的庄严使命和神圣责任,我们唯有尽心尽力做好,才无愧于三宝的法乳深恩!
我们应当把本次研讨班的心得与收获继续发扬开去,为下一步规范传戒的实施与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传戒寺院的法师们尤其要发大心,立大愿,如法如律,契理契机,勇于担当,慈悲育人。同时也希望各传戒寺院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切磋经验,形成共识。各省佛教协会应当充分了解规范传戒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指导并协助本地传戒寺院把传戒的各项工作做好。
衷心希望大家能够以此次规范传戒研讨班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汉传佛教的传戒工作推向一个崭新的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兴起研习戒律、讲授戒律、结夏安居、如法布萨的良好风气,培养一批精通戒律的僧才,使佛教的自身建设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祝愿大家,身心自在、吉祥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