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传戒申报手续的问题
有的寺院未向上级佛协和宗教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得到审批,就发布传戒通知。有的申报内容不全面、不如实。这些都是应该要避免的。
六、十师、引礼师、戒子的问题
这次不少人提出要对十师的人选条件严格把关,对引礼的水平也要严格要求。
按戒律说,十师虽然年老望重,但不知晓戒律,不明了传戒作法仪轨,也不算合格的授戒师。十师中,至少三师要明晓传戒作法仪轨,平时重视戒律,基本戒行无亏,最好还能腊高德重。这样才好避免非法情况,并能引发戒子的信敬,保证戒子良好得戒。在戒腊要求上,比丘戒戒和尚必须十腊以上,二师必须五腊以上,越高则越好。如《行事钞·师资相摄篇》说:“和尚摄行与依止大同,合而明之。……律中,二师行德三种:一、简年十岁已上;二、须具智慧;三、能勤教授弟子。”《行事钞资持记·受戒缘集篇》说:“【钞】世情尘染,每昏教法,为师为匠,实易实难;但由习俗生常,不思沿革,恣此无知,乱彼真教。……如斯师匠,秉御诚难。虚受费功,唐劳一世。【记】必取应法,昧教寡德,多亦非满。【钞】和尚德者,差互不同。律中所列百三十余种。十夏一种,必须限定。……二种阇梨,五夏已上。律云多己五岁也。余师随夏多少。……幸有老宿硕德,则生善于后。……《明了论疏》:若已得五夏,为受大戒作证人,及作威仪师;七夏已去,得作羯磨阇梨。【记】意取高腊,然须具德,兼更老成;寡德多年,何足可取!……若依制限,须准本宗。幸有耆年,宜用《了论》。”
另外,羯磨师要是口音易懂的,最好能讲较标准的普通话,避免戒子听不懂问话和羯磨。
十师主要在坛上授戒,而整个传戒活动的组织、引导,对戒子的管理、教育,主要是引礼师来做,因此引礼师的素质对传戒的影响非常大。有的传戒中,引礼师责任心不足,不能关心引导戒子,不能以身作则,甚至向戒子索要供养。有的引礼师虽然负责,但不懂戒律,不明了传戒仪轨,而做一些不合传戒要求的事。此次研讨班交流讨论中,很多人反映懂戒律、负责任的引礼师人才缺乏,希望能组织引礼师的培训班,因此我们初步考虑明年下半年适当的时候,组织一期开陪堂和引礼师研修班。
在目前明戒有德的合格的戒师、引礼师不足的情况下,可在全国范围内请师,不必局限在一省之内,特别可请有传戒历史、宗奉戒律的道场集体派人或派代表来参与和指导传戒。
就戒子方面,一些人反映戒子素质不高,需要在戒期排满活动,不让有太多空闲,否则容易闹事,这在受比丘戒前比较有效,但受比丘戒后往往不服管。解决这个问题,根本方法是加强戒律教育,以戒来安定身心,不能只是依靠惩罚及排满礼忏、唱念等活动。要把戒子当成教育对象,而不是当作管理对象。
另外,有些人提出能否放宽“60岁以上不能受戒”的规定,引发较多讨论。《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度减年受具戒》说:“《多论》限约六十已去不得受具。《僧祇》七十已上不得。律论约其神智不堪行奉戒约。”《行事钞·随戒释相篇》说:“《多》(《萨婆多论》)云:六十已去不得受大戒。设师僧强授,亦不得。以不任堪苦行道,心智钝弱。听为沙弥。……《僧祇》:若减七十,不堪造事,卧起须人,是则不许。过七十、减七岁不应与出家等。……律论言有矛盾,二情两通无损。”《资持记》解释说:“情即两部各计。论(《萨婆多论》)约六十已上堪苦,则如律不遮。律(《僧祇律》)据七十已还不堪,则同论亦制。故云两通无损。”可知《四分律》没有明文限制年龄上限,《萨婆多论》严格限定不超过60岁,按《僧祇律》标准稍宽,但不能超过七十岁,且必须身体健康、堪苦行道。有人建议放宽到63岁,有人建议放宽到65岁,这个需要再商定。
七、戒子戒前教育问题
有人特别提出要对戒子作戒前教育,建议传戒前要有10至15天的学习,这是很好的建议。《行事钞·受戒缘集篇》说:“如是发戒缘境,及心有增上;此之二途,必受前时,智者提授;使心心相续,见境明净,不得临时方言发心;若约临时师授,法相尚自虚浮,岂能令受者得上品耶!或全不发。岂非大事?!”又说:“若准律云:不问十三难者,则不得戒。故前须明解,彼此无迷。脱由不解不成,岂不误他大事?应沙弥时,教令列名显数识相诵之。此非羯磨,不犯贼住。”
各个传戒寺院要本着对戒子负责的态度,依戒律做好戒前教育工作。一般有条件的寺院,对本寺净人和沙弥就应系统做道心教育和得戒教育,不必等送到戒场才接受这方面的教育。有人建议中佛协编印一本实用的《新戒必读》。
有的戒子素质太差,出家的发心就很不正,很难短期教育好。因此有一些法师提出要宣导杜绝滥收徒弟。这确实是值得注意和宣导的。各省佛协和传戒寺院要做好戒子的审核把关工作。
八、受戒后,戒子后续的学修问题
有人反映说,有些人受戒后到处做佛事,有失威仪,严重影响佛教声誉,甚至有的不住寺院而住精舍,承包经忏佛事,不过宗教生活。有些人受戒后忙于建寺、应酬,没有学戒的时间,想学戒也没有可依止学戒的律师。因此,有人建议延长传戒时间,多对戒子进行教育。有人建议,传完戒后办一个短期戒律班。有人提出,希望整个佛教界重视戒子的后续教育,恢复律寺,培养律师,为戒子学戒创造条件。
这些意见都很好。总的来说,先要在现有的传戒期间多对戒子进行戒律内容的教育、引导,否则戒期延长也意义不大。有条件的道场可多开办戒律培训班。中佛协会尽力支持各道场学戒,希望有更多的戒律道场在神州大地不断涌现。
总的来说,规范传戒的规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条件规范,二、程序规范。条件规范包含十师、引礼师、戒子和传戒寺院的基本条件要求。程序规范包含传戒申报审批、作法仪轨的程序要求。也就是是否符合律制,是否符合中国佛协的传戒管理办法。戒律其实就是规范,也是和合,行为不和合就不能彰显戒律精神。戒律不仅是止持,还有作持,不仅规范个人行为,也规范团体行为,乃至规范整体佛教在社会的立足与发展。
戒有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之分。戒法者,佛为优婆塞、优婆夷所制之五戒、八戒、式叉摩那之六法戒、沙弥沙弥尼之十戒、比丘之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之三百四十八戒、出家五众菩萨之十重四十八轻戒、在家二众菩萨之六重二十八轻戒,及一百八十四种羯磨、三千八万无量律仪等,皆名戒法。